解读《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2/20
  • 来源:漳州市人民政府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全面提升漳州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结合漳州实际,制定《漳州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实施七大工程,落实相关保障措施,共涉及十八条具体措施:

  (一)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引进培育工程。一是支持引进专利密集型产业,对新引进的企业,两年内新增发明专利40件以上(含40件),且高价值发明专利占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1/3的,每家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二是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市级单位牵头开展产业、区域专利导航的,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支出。

  (二)开展高校院所专利质量提升工程。一是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对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高校、科研院所,每家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的补助。二是搭建高校院所与企业对接平台,建立“订单式”研发模式,开展联合技术攻关。

  (三)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创新提升工程。一是促进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对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的创新主体,优先推荐申报各部门各类计划项目。将发明专利作为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等认定评审的考核评价指标。二是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与创新水平,对通过创新管理国际标准评级的企业,一级到五级分别一次性给予8万元、12万元、18万元、24万元、38万元的补助。

  (四)实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工程。一是盘活存量专利,对高校和科研院所当年度向漳州市企业转让发明专利6件以上(含6件)的,每家奖励3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件奖励5000元,每个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是优化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知识产权转化机制,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等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三是推动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每件给予5000元的奖励,每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四是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列入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范围,对符合规定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补偿资金与合作银行按8∶2的比例承担。

  (五)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程。一是推进跨区域跨部门维权协作,推广知识产权智慧监管服务平台运用,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二是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对漳州市“9+5”千百亿产业发明专利国内维权胜诉的、企业海外维权和侵权纠纷应对胜诉的,根据维权成本或应对成本,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六)实施知识产权服务提升工程。一是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完善市、县、所(园区)、企业四级知识产权服务机制,探索与国家、省级知识产权机构合作,开辟专利快速预审通道和优先审查绿色通道,对完成相应指标的知识产权快维中心(所、站)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给予每年15万元的补助。二是实施知识产权集中托管试点,支持引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设立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七)实施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工程。一是推进地标文旅标准化建设,相关组织运用其制定的团体标准指导15个以上(含15个)市场主体(组织)开展地标文旅标准化活动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奖励;对每参与制定1项地标文旅地方标准的起草单位(在标准文本中排名前二位的),给予每个单位5万元的补助。二是加强地理标志宣传推广与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标展馆(驿站)申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探索海峡两岸地理标志合作交流机制与闽台地理标志互认互保机制。

  (八)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对提供本土知识产权人才支撑、教育培训与政策研究的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每年给予30万元的补助。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与考核评价,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设立知识产权快维中心,将专利的高价值培育和转移转化效益作为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工作评价标准。

  三、政策执行起止时间

  该《若干措施》从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林晓       

  联系电话:0596-2924412

  解读单位: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