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6/14
-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4〕1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助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动我省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技术向企业转化实施,进一步盘活做优技术供给端、培育提升企业承接端、做大产业聚集端、优化平台服务端,畅通四个端口之间的连接渠道,打通专利转化“最后一公里”,为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高校和科研机构向中小企业专利转让许可次数增长20%以上,专利产品备案2500件以上,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12%以上,全省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400亿元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两年累计实现100亿元以上,普惠性贷款惠及企业数量达到600家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高校和科研机构激发新活力,实施知识产权提质增效专项计划
1.强化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激励。高校和科研机构落实科技成果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相关法规政策,形成以专利转化为导向的分配制度,将专利转化纳入职称评定、岗位聘任、人才评价、绩效考核等评价体系,突出专利转化运用的结果导向和实绩导向。(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各项任务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全面盘点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结合全省产业和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筛选识别存量专利产业化潜力,分层构建可转化的专利资源库。到2024年底,实现高校和科研机构未转化有效专利盘点全覆盖。根据存量专利分层情况,采取差异化推广措施,按产业细分领域向企业匹配推送,促成供需对接,开展高价值存量专利线上线下推广工作,推动实现创新成果向新质生产力的快速转化。(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做优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增量。高校和科研机构要落实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强化关键领域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知识产权布局,促进高价值专利产出和实施。开展以产业化前景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形成更多符合产业需求的高价值专利。(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运营能力。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设立知识产权中心,将知识产权纳入科研立项到成果转化的全流程、全链条管理,调整完善有利于专利转化的政策。引入专业化运营团队,开展专利分析和精准对接,采用许可、转让、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转化。深入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引导开展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发挥高校知识产权运营联盟作用,促进信息互通和交流合作。(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企业注入新动力,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企业成长专项计划
1.引导企业深度参与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组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相关国有企业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注册和推荐专家入库。对于本省高校院所已进入转化资源库的可转化专利,组织并指导企业及时在平台上对专利的产业化前景、技术改进需求和产学研合作意愿等进行评估。2024年6月底前,按照“边盘点、边推广、边转化”的要求,全面启动高价值专利线上线下推广工作。(省知识产权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中小企业专利培育体系。构建分层培育体系,筛选建立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重点培育一批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样板企业。支持市州、园区举办专利转化对接活动,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月一对接”“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帮助企业对接更多优质投资机构。开展企业上市知识产权专项服务,降低上市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省知识产权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委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引导企业全面开展专利产品备案,推动专利在产品端、产业端转化见效。2025年底前实现国家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专利产品备案全覆盖。引导和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开展主导产品备案认定。加大对专利产品备案企业专利快速预审和优先审查的力度。健全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与发布机制,加强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的监测评价。(省知识产权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产业集聚效能,实施密集型产业强链增效专项计划
1.开展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发挥专利转化过程中产业聚集作用。面向我省重点产业,支持行业领军企业、产业集聚区等建设1至2个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形成重点产业运营专利池,整合相关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提供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与布局、专利转移转化、知识产权资产管理等一站式的知识产权运营全要素服务,推动构建良好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生态。(省知识产权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专利导航促进产业发展。围绕“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强链护链促进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形成一批对产业链有重大突破意义的高价值专利,并向产业链上企业转化。加强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组织实施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区域专利转化和竞争优势。加强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县市区、园区和企业的引导激励,强化长株潭一体化知识产权协作,支持长沙打造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及我省四大重点实验室,深入开展专利转化服务和精准对接活动,建立关键核心专利技术产业化推进机制,加快形成区域竞争优势。(省知识产权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服务助推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1.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发挥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园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平台在专利转化中的作用,强化平台信息对接、互联互通,实现专利转化供需信息一站式发布,全省一网通达、开放共享。建立专利转让、许可、质押、技术合同备案等各类数据发布和分析机制。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在公共交易平台开展专利转化交易。(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优化知识产权质押信贷产品和服务,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效率和规模,多途径解决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资金需求。继续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形成省、市、县三级优势互补的知识产权金融激励引导政策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和质押线上办理试点,优化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模式。支持以“科技成果+认股权”方式入股企业,探索创新专利产业化新模式。(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省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运营机构和人才。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拓展服务领域,开展专利转化信息匹配和对接、专利导航等服务。指导支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交易中心、相关协会及运营机构开展转化运用专业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展知识产权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发挥高校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继续教育培训,培养知识产权运营实务人才。遴选一批懂技术、懂市场、懂金融的专家进入专家库,助力核心技术攻关和专利转化运用。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将从事专利转化工作的人员列入评价范围。(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营造促进转化运用的保护环境。推动修订《湖南省专利条例》,加大专利转化运用的促进力度。开展省、市专利转化运用保护支撑体系建设。指导3个国家级保护中心共同组建长株潭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同体,推进专利保护和运用。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专利转化运用过程中的纠纷处理效率。严厉打击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办理一批专利转化运用中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的典型案件。(省知识产权局、省高级人民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专利转化运用合作交流。加强与东部沿海地区、长江经济带沿线地区、中部地区专利转化运用交流合作,提升跨区域协同保护和运用成效。支持省内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支持长沙等地高水平建立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省知识产权局、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协同推进力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合力推进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二)强化数据统计。要定期做好专利转让、许可、质押、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等转化数据的统计和监测。
(三)加大投入保障。要落实好支持专利转化运用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专利转化运用资金的投入保障,引导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带动各类资本投向专利转化运用。
(四)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大对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特色做法、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营造有利于专利转化运用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