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芗城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县(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8/25
  • 来源: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各镇街、金峰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芗城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县(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5日

芗城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县(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决策部署,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市监办〔2023〕63号)要求,高效促进漳州市芗城区知识产权运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挥知识产权引领示范作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县(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改革开放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建设具有漳州市芗城区特色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县(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加快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高地。着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高质量建设芗城区区域经济创新发展提供内驱动力,为高水平实现漳州市知识产权现代化治理和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县(区)取得明显成效,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工作机制,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的良好法治环境和文化环境。使社会满意度达到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品牌竞争力较大幅提升,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具体目标(2023-2025) 

  紧紧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的“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等要求,争取在三年示范期建设期间,达到以下目标: 

  1.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提升。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加大投入,到2025年,高价值发明专利数达195件;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5件;商标有效注册量达2.6万件,力争年均增长800件;中国驰名商标达8件,地理标志商标(产品)1件以上。 

  2.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明显加大。引导企业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矩阵,提升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水平,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建立完善行政与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和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跨部门行政执法能力,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方便专利权益人咨询相关专利维权的方法、途径,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3.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有效提高。加大知识产权贯标宣传力度,推动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提高企业贯标的积极性。帮助企业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知识产权专员队伍,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培育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3家以上。 

  4.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显著增强。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全面推广专利公开许可制度,加快科研机构、高校院所自主研发成果转化速度,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到2025年,新增专利开放许可登记1件以上、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16件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金额1亿元以上。 

  5.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融入省、市“知创福建”、“知创漳州”公共服务平台协作体系,完善“知创福建”福建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三个工作站建设,加大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形成以省平台为核心、市分平台为枢纽、区域工作站为网点的多级协作公共服务网络。 

  6.知识产权强区氛围全面形成。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合力更强,知识产权宣传和教育工作更富成效,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深入人心,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营造“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知识产权浓厚文化氛围,塑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完善知识产权奖补政策根据省、市两级知识产权奖补政策,调整完善我区知识产权奖补政策,突出项目导向功能,保障专项工作经费,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金峰开发区) 

  2.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整合资源力量,充分发挥高校社会服务功能,在高校设立“知创福建”工作站;积极对接“知创福建”福建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省、市、区线上线下创新运营服务体系机制建设;完善已有“知创福建”工作站建设,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通过工作站进行对接,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综合能力;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和队伍建设,促进高校与产业发展深度对接,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落地转化。(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各镇街、金峰开发区) 

  (二)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 

  1.推动专利提质增效引导鼓励企业对接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实现企业专利提质增效。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加强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优化完善知识产权奖补政策,突出培育高质量专利的发展导向。加强知识产权前瞻布局和战略储备,培育壮大现代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价值发明专利,助力我区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企业通过我市商标受理窗口开展商标注册申请,扩大我区商标申请注册总量;鼓励企业通过商标国际注册、跨国兼并、品牌收购等方式促进商标品牌国际化。(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推进地理标志培育。挖掘、梳理我区特色资源产品,及时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和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稳步提升地理标志总量,确保地理标志商标数量与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相适应。(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1.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构建知识产权矩阵,在市场监管、文旅、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间建立线索共享、快速反应、联动协作、成效显著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各种手段强化保护。(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文体旅游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芗城公安分局) 

  2.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在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及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地区优势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保持对假冒专利、商标侵权、地理标志侵权、专利(商标)标注使用不规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宣传,提升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与能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侵犯知识产权惩治力度,加强侵权源头治理,遏制侵权行为,打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合理运用证据规则和经济分析方法,适用不同的侵权损害赔偿方法;加大对知识产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行为的规制力度,依法适用恶意诉讼相关规定。(责任单位:区法院) 

  4.加强代理机构行业监管。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打击无资质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抢注囤积商标、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及不良影响转让等代理行为,探索建立代理服务机构信用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1.推进地理标志展馆建设。结合我区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把漳州香蕉海·地标馆驿站建设成为普及地理标志知识、文化的窗口和宣传地理标志产业、产品的平台,推动地理标志产业从一产向二产、三产延伸发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根据“政府引领、企业参与、市场主导”的工作思路,健全激励措施,强化监管政策落实,通过政府部门搭建平台、企业机构同台唱戏、参与单位协同发力的方式,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引导银企对接,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落实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政策,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体系,实现知识产权商业价值最大化。(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各镇街、金峰开发区) 

  3.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工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将有市场化前景、应用广泛、实用性较强的技术开放许可给我区中小微企业,推动专利高效转化。鼓励企业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促进创新成果实施运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工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及时调整充实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县(区)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全区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合力,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二)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逐步提高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保障,主要用于知识产权资助、实施、保护、表彰奖励、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等方面;加强政府各类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资金向拥有或预期能够产生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倾斜。 

  (三)强化监督考核 

  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将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县(区)建设工作纳入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目标责任考核的主要内容,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四)强化宣传引导 

  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扩大知识产权的影响力。推动全区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文化氛围,营造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工程试点示范建设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芗城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县(区)推进计划(2023—2025) 

  

  附件  

芗城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县(区) 

推进计划(2023—2025)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 

加强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建设,成立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市场监管局,推进各有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形成全区工作合力。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将知识产权主要指标纳入区直有关部门和镇街、开发区党政领导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区效能办、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文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知识产权工作成效目标 

二、知识产权工作成效目标 

2023年专利授权专利1200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70件以上。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金峰开发区 

2024年专利授权专利1400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80件以上。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金峰开发区 

2025年专利授权专利1600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90件以上。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金峰开发区 

推动企业通过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 

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全区年新增注册商标800件以上,拥有中国驰名商标8件以上。 

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全区企业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修订项目数量达到2项以上。 

区市场监管局 

 

三、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 

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完善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企业专利数据库,提升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 

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培育国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3家以上。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金峰开发区 

四、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 

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报道。 

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 

各镇街、金峰 

开发区,区科协 

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纳入普法宣传教育体系。 

区司法局 

区市场监管局、文体旅游局等成员单位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 

依法处理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区文体旅游局 

芗城公安分局,区检察院、法院 

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及案件移送。 

区市场监管局 

芗城公安分局 

加强对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区市场监管局 

 

六、完善知识产权奖励扶持机制 

完善区专利资助办法,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技术实施产业化。 

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奖励扶持政策。 

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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