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发文进一步优化知产领域营商环境 充分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创造内生动力和活力
- 发布时间:2025/03/25
- 来源:中国质量报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版权局、中国科学院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16项重点任务,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创造内生动力和活力。
《意见》提出,到2027年,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能、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知识产权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持续增强,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
《意见》提出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机制,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采取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的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深入开展专利、商标代理信用评价,及时公开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评价结果,为企业和群众选择代理机构提供指引。
《意见》明确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标准,持续发布专利实施许可统计数据和版权登记数据,引导专利权人科学、公允、合理估算许可使用费。开展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指导金融机构提高自主评估能力。鼓励知识产权保险、信用担保等金融产品创新,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知识产权转化的作用。加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提高知识产权资产的流动性和处置便利性,促进知识产权规范交易。
在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方面,《意见》指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规范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实施惩戒。
《意见》要求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加快新一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改论证,强化商标使用义务,进一步加强对恶意抢注等行为的规制。加快著作权法配套法规的修订工作。完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规。推进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健全专门保护与商标保护相互协调的统一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指导加强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体系建设。
推进前沿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等研究,做好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见》提出,深入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探索完善开源标准规范,研究制定信息技术开源知识产权合规标准、开源社区代码贡献规则标准,提高开源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为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国际化水平,《意见》提出,持续加强与各国知识产权审查机构合作,深化审查信息共享。推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信息、数据资源项目合作。支持有条件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国际交流。依托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分中心,为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海外纠纷应对指导服务。鼓励高水平外国机构来华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推出更多海外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推动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基金,助力企业降低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