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区:深化深港合作 创新跨境 知识产权证券化综合融资模式
- 发布时间:2025/01/27
-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深圳市福田区依托外债便利试点改革,探索知识产权融资新模式,创新推出“知识产权在岸质押+跨境反担保+资本项下外债流通”的跨境融资模式,推动发行粤港澳大湾区首单深港跨境“N+1”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助力“高人力成本、高研发投入、轻资产”初创型科研企业化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深港两地知识产权科技金融合作,为全球范围内知识产权证券化实践提供有益探索和借鉴。近三年(2022-2024年),福田区累计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231.7亿元,发行8支(合计规模14.87亿元)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为500余家科创型企业融资打通新渠道,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做法
(一)打造服务阵地,赋能知识产权金融创新
福田区深入开展“助企行”活动,依托河套福保园区党群阵地优势,建立“区直部门+街道服务+市场机构”联动工作机制,成立金融功能型党支部,以知识产权为聚合点,统筹深高新投、工行深圳分行、工银亚洲、平安证券、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境内外机构资源,构建知识产权跨境融资全链条服务平台,创新推出“知识产权在岸质押+跨境反担保+资本项下外债流通”模式,发行粤港澳大湾区首单深港跨境“N+1”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
“N”指的是N家河套合作区科创企业,在境内以向符合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发行的形式完成证券化募资,由深高新投将N家企业的附知识产权质押的小额贷款债权经专业化评估和信用增级后转化为金融资产进行发行,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1”是科创企业在香港以私募形式完成证券化募资,由工行深圳分行落实知识产权“在岸”收益权受让,并通过跨境反担保与工银亚洲建立跨境“知识产权”增信,为企业在香港获取融资提供信用支撑,最后企业将所获融资在其专项外债额度内以外债形式入境,融资额度200万元,可依需分批使用。
(二)强化政策保障,激活科技创新资本策源
入池企业将高新技术专利作为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质押,企业无需提供实物资产、无需转让知识产权就能快速获得融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资金周转率。对以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知识产权为企业底层资产标的物,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证券化等金融手段撬动社会资本,以知识产权质押形式在银行获得贷款的企业,给予贷款利息及服务费的70%支持,最高300万元。
(三)完善跨境合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发展
为进一步完善跨境融资合作机制,福田区政府会同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深港两地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成立深港知识产权证券化专项工作组,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协调推进和监督管理。建立深港知识产权证券化一站式服务平台,整合知识产权评估、法律咨询、融资对接等全流程服务资源,强化入园惠企宣贯,提升企业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认知度,提升了港资企业参与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积极性。
二、工作成效
(一)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发展作用突显
跨境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的成功落地,有效促进外资企业在深实施专利布局。通过项目合作,福田区成功吸引10家外资企业入驻,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半导体和集成电路、新能源等各个领域,其中8家企业已在深完成专利布局,涉及专利数量达60余件,有力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利用深港两地金融资源,推动境外资金为境内企业发展服务,累计引入境外资金2亿元,为30余家科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二)知识产权促进金融业态成效显著
截至2024年12月,福田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231.7亿元;发布8支证券化产品,规模达14.87亿元,服务福田区企业52家,质押知识产权62件,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低至1.79%/年。依托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成深圳市福田区首个知识产权挂牌交易系统,挂牌知识产权数量逾2.5万项,估值超25亿元。发挥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效能,服务各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和科技企业项目200余项,共促成186单技术交易,金额合计33.16亿元,培育知识产权强企30家,产出高价值专利2400余件。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
2023年10月,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第四批“最佳实践案例”》,“创新知识产权综合融资模式-大湾区首个深港跨境‘N+1’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成功入选。202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广借鉴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的通知》,“打造知识产权证券化特色品牌”作为新一批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全国推广,提及福田区深港“N+1”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2024年11月,福田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获中国知识产权报公开发表文章《深圳福田区:找准金融“新支点”,打造创新“强磁场”》报道。
三、经验启示
一是创新融资模式。创新推出“境内+境外”的“N+1”知识产权综合融资新模式,有效盘活企业轻资产,突破了传统融资方式的限制。
二是拓宽融资渠道。通过跨境融资手段,解决了境内企业知识产权无法在境外质押、融资资金缺乏等问题,为科创企业提供更加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三是降低融资成本。依托深港两地金融资源,通过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融资效率等方式,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超20%,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的可持续性。